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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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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外访学研修项目。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外访学研修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具有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作为依托,且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与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和系统性研究,通过研修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②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不少于1项(有证书);

    ③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类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人文社科类三类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二类);

    ④获得校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不少于1项;

    ⑤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奖不少于1项。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拟开展创新性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5)国家基金项目主持者(含在研和已结题)不再申报。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立项数量与资助标准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立项限额4项,每项10万元。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外访学研修项目立项限额7项,每项15万元。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立项限额8项,其中重点项目6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其中,已经获得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2.各单位要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材料报送规范。

   (1)申报人需准备的材料:①纸质版1份(“申报表+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合并装订);②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附件材料PDF版、汇总表word版。

    附件材料按照如下顺序:附件材料目录、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论文/项目立项文件或批复/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请各单位于2月14日下班前将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版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电子版交至人才处行政楼617室(rcc@a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电子材料待学校评审后再通知报送。

联系人:罗柯,电话:6638830(68830)。

附件:2020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汇总表

                                            高层次人才处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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