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7〕94号)、《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55 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2019年“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的青年教师。
具体名单如下:
崔玉龙、胡雄武、刘上豪、陈华俊、吴宏伟、徐华锋、高 魁、江丙友、李传明、马海峰、马衍坤、李家卓、张雷林、王 龙、段 炼、唐 彬、袁 璞、汪南雁、陈登红、王 磊
二、考核内容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协议》,对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要对考核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材料报送规范。
2.请考核对象对照培养协议中预期目标,填写《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1)、《校级人才工程中期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附目录),内容包括:培养期内发表论文首页及收录、分区等查询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承担主干课程的双语教学情况说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出国访学情况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纸质1份。
3.请于2020年7月1日前交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处(行政楼617室), 《一览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发送至rcc@aust.edu.cn。
联系人:罗柯,6638830(68830)。
高层次人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