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及2016年缓期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国内外访学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访学任务返校1个月内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教师“三种经历”实施暂行办法》中第五章“期满考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考核报告及相关成果资料。
2. 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出具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同结题报告合并装订)。
3.人才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达到结题要求的,上报教育厅备案;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说明未能结题的原因,延期结题,时间不超过6个月。
4.请各相关学院(部)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按照“注重成果、务求实效”的原则,把好项目结题关。
5.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结题材料报人才处(行政楼619)。联系人:罗柯、王玲,联系电话:6638830(68830)。
附件:
1. 待结题项目名单
2.《安徽理工大学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结题报告》
高层次人才处
201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