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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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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0年“三青”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55号),学校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三青”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遴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青尖申请者须符合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55号)中规定的条件青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为2018、2019年新入职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择优选拔培养人选。

三、申报材料

《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目录:(1)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论文等佐证材料,并经科研处审核盖章;(4)教学、科研奖励材料,须由对口单位审核盖章;(5)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工作要求

(一)实施“三青”人才工程是学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学科建设和青年教师个人发展意义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学习学校政策,积极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材料报送规范。

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附件1)1份、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合并装订1份、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2019年1011日前交至高层次人才处(行政楼619室), 联系人:罗柯、王玲,6638830(68830)。

申请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步发送至rcc@aust.edu.cn

 

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申请审批表》

   2.《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汇总表(青尖、青托、青苗).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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