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55号),学校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三青”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遴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青尖”、“青托”申请者须符合《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55号)中规定的条件,“青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苗”申请者为2018、2019年新入职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择优选拔培养人选。
三、申报材料
《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目录:(1)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论文等佐证材料,并经科研处审核盖章;(4)教学、科研奖励材料,须由对口单位审核盖章;(5)其他证明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实施“三青”人才工程是学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学科建设和青年教师个人发展意义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学习学校政策,积极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材料报送规范。
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附件1)1份、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合并装订1份、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9年10月11日前交至高层次人才处(行政楼619室), 联系人:罗柯、王玲,6638830(68830)。
申请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步发送至rcc@aust.edu.cn。
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申请审批表》
2.《安徽理工大学三青”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