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协议工资制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核算、发放年薪预留绩效奖励部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协议工资制教师年度工作进展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与学校签订协议工资合同的在职教师。
协议工资制教师(即与学校签订合同中明确年薪及任务要求,如论文、项目等),具体名单及评估、考核类型点对点发送至学院。
说明:对聘期过半的协议工资制教师(高层次人才)同步开展中期考核。
二、材料填报
请各学院及时将新进教师信息添加到“学科成果管理系统”。
参加评估、考核的教师于2025年10月8日前,通过学校“学科成果管理系统(https://ic1.aust.edu.cn/aust),在系统首页点击进入“学院管理系统”完成材料填报(“应用平台” -> “协议工资制教师工作进展评估”)。
此次填报内容:聘期以来满足协议约定工作任务的所有业绩成果,并附对应支撑材料(一行记录如有多个附件需打包上传)。
填报数据须真实、有效,因个人漏报、误报等影响评估结果的,责任自负。
补充说明:评估类型为“中期考核”的人才,对照聘期任务完成情况,额外准备6分钟左右的PPT。
三、工作要求
1.协议工资制教师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校院两级考核制度。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充分认识评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与激励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工作进展评估帮助人才明确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短板,帮助其有针对性加速专业能力提升。
2.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31日前,对评估对象所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院级考核评估,并给出明确的评估意见,评估表、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高层次人才材料报送至人才处(行政楼804、联系人:丛金秋)、博士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14、联系人:吕文涛)。
党委人才工作处、人事处
2025年9月11日